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博士招生网报公告中公布。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 申请平台”, 网址:)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同时明确告知报考院系本人报考骨干计划。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地区毕业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园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东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园或校外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应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按照各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网站。
11.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单位推荐信★★★;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3)★★★;
3.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国外★★★、港澳台地区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做工作年限限制),一般应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单位推荐;
报考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进行公布。
3.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证书或认证报告)扫描件等报考资格审查基本信息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学校发布的网络报名公告。
1.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网络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基本报考资格材料,确定准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1.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所有考生须达到上述要求的外语水平,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水平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先在网络报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信息。交纳报名费并进行确认。填报信息不完整、未交费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
2.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一般应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前按照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方式等要求详见报考学院实施细则。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2025年计划招收170名左右(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7.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2025年1月21日-4月18日。接受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以报考院系具体要求为准★,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报考院系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及提交材料。
3★.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将于5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最新通知中公布。(研究生院网站★:)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